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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人对下象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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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费二人对下象棋,二人对下象棋

来源于网络 2025-11-05 23:35:10

每2人下一盘象棋,5个人一共要下几盘象棋

每两人下一盘象棋,五个人一共耍下十盘,这题和一条浅段上绐你几个点求有多少条线段类似。首先第一人与其余四人一个人一局共四局,第二个人与余下的三个人每人一局是涓局,第三个人与剩下的两人要下两局,第四个人和第五个人局,即4十3十2十|=l0。

两个人下棋,其中一个人突然死了,那个下棋的人要判刑吗

两个人下棋,其中一个人突然死了,那个下棋的人要判刑吗?

虽然说不用负刑事责任,但有连带的民事责任。这也和几个朋友在一块喝酒一样,只要受害人在席间当场酒精中毒,那所有参加喝酒的朋友谁也躲不了负有民事责任。

我有一位老朋友名叫老宋他就做的好,他的老邻居老罗经常找他下象棋,老罗的棋艺不佳,与老宋下象棋可以说赢得少输得多。但是老罗还特别有个怪脾气,那就是最后一盘棋他非得赢了,他才高兴的回家吃饭,如果是别人赢了,他不会善甘罢休,还得继续下棋。老宋对老罗太了如指掌了,俩人下棋时,老宋只要看到时间到了12点时,就主动让他赢一盘,这样老罗便心情愉悦的回家吃饭。

可是老罗有一次在给别人下棋时,别人不了解他的脾气,就是不吃饭也不让他赢一盘,结果当老罗下棋下到1点半时,突然栽倒在棋板上,傍人赶紧叫来120,但也没有挽救回老罗的生命……。

因此老罗的家人把与老罗下棋的棋友告上了法庭,法庭判老罗的棋友负有民事责任,应赔偿死者老罗二十万元。


题主所讲之事,本人在九二年亲眼目睹,下棋的二位老者是同一个楼的邻居,还是关系不错的同事。退休前,二人虽不是一个单位,但属一个系统。彼此非常熟悉,再加上同时退休,所以彼此之间属于要好那种。偏偏爱好也相同——都爱下象棋。这年夏天,二人在楼下阴凉处对弈,甲突然不走棋了,乙以为在思考下步怎么走,也没在意...可过段时间甲仍然不走棋,乙就用手推一下,说走哇!可甲却突然倒下了。这下把乙吓得非同小可,赶紧回家给甲的儿子打电话并叫来救护车,由于离医院不到500米,各项检查也算及时,结果是心梗致死。事后乙并未负任何责任。

关于这个问题,我有亲身体验,我开了个小店铺,除了街道车辆路道,店铺门前街沿坎上比较开阔,约有五六米,也买了一幅象棋,放在门口,有爱好的都来玩一把,凡是来者,我首先定下规举,不准赌博,只许玩玩,交流,人少时,两人对弈,人多时,先来后到,由赢家当擂主,时间以我开店下午开始到关店门止。我走象棋虽然走得不好,但很喜欢,平时都是与我棋艺差不多的下,也偶尔有高手来对弈切磋,我就在旁边观战。

记得有一天,有位八十几岁的老年人也参与了下棋,由于输棋,赢了的是个四五十岁的人,言语之中,有点瞧不起这位老者,结果,这老年人,突然出现满脸猪肝色,满头大汗(初冬并不热)很难受的样子,他让我赶快帮他把衣服兜里的速效救心丸拿出来,我吓坏了,我赶紧倒一杯温开水,把药喂到他嘴里,让他老人家吞下去了,守着他,过了几分钟,他才缓过来。面色红润,转为正常。

从此以后,我就有言在先,拒绝年龄太大,身体衰弱的人参与。后来干脆不摆棋盘了,偶尔路边见有人下棋,默默在旁观看一下。

作为下棋突然死了一个,另一方虽然不至于判刑,但死者方家属以其没有尽到救助为由,告上法院,绝对会被判决赔偿,比如喝酒,搭车,出现死人现象,参与人都分别赔偿了死者方。到时候肯定不会独善其身。

建议爱好下棋的朋友们今后学会观察对方气色,如果面色苍白,气色太差,最好不与其对奕。以免招惹事非和不必要的麻烦。

哪个突然猝死的人,可能得的是心梗,或者是其它突发性疾病。那么,既然是夲身病情所致,一块儿下棋的人就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,更不可能会判刑。

以前有四个一快喝酒的人,其中一个猝然间死在了半路上,家里人认定是酒精中毒致死的,他们不该劝酒,最后,每人出了两万多元才完事的。可是,喝酒和玩耍这是两个概念,喝酒存在一定的风险,很可能出现意料之外的事,而玩耍或下棋,只是斗脑筋的事,不存在实责性的风险,只要不产生矛盾和赌注,就不应该赔偿对方。但是,出于人道,恰当出点钱也不算啥,总之是构不成法律责任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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